综合素质评价概念
综合素质评价是一种对学生多方面素质进行全面、系统、客观评估的方式。它是国家转变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标准,也是实施多元化录取制度的关键步骤,更是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依据。其目的是鼓励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多个维度全面发展,打破单一的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的模式。
具体包含的素质:
1. 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认知与表现。比如学生参与党团活动、社区公益劳动、志愿服务以及在学校中担任班级或学校职务及履行职责的情况等都属于这方面的体现。
2. 学业水平:衡量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重点关注学生每学期各学科必修、选择性必修和选修课程的修习情况及表现,包括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科特长及获奖等情况。
3. 身心健康:包括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方面。例如学生体育与健康课程的修习情况、《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主要结果以及学生的体育运动特长项目等。
4. 艺术素养: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具体体现在学生在音乐、美术及相关艺术选修课程的修习情况,以及学生的艺术特长与参加演出、展览、比赛等艺术活动的经历和获奖情况。
5. 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的创新素养和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劳动技能、体验经历等情况。比如学生修习研究性学习课程的情况与代表成果,修习通用技术课程的情况与代表作品(包括调查报告、获奖发明创造等)。
评价主体
- 学校方面:高中学校是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实施者。学校会组织各学科教师、班主任、学校行政人员等参与到评价过程中。例如,学科教师对学生的学业水平情况比较了解,能够根据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考试成绩等对学生的学业水平进行评价;班主任则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日常行为表现等方面有更全面的观察和了解,能够给予相应的评价。
- 同学方面:同学之间的互评也是综合素质评价的一部分。同学之间相处时间较长,能够从日常学习、生活的互动中对彼此的团队合作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
- 家长方面:在一些地区或学校,家长也会参与到综合素质评价中,家长可以从学生的家庭表现、个人习惯等方面提供评价信息。
- 学生自身:学生进行自我陈述和自我评价也是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环节。学生对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优势、未来规划等方面的认识和评价,能够反映出学生的自我认知能力和主动发展意识。
目前用到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类型
- 综合评价招生:这是一种将考生的高考成绩、高校综合测试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综合计算,择优录取的招生方式。在这种招生模式下,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校选拔学生的重要依据之一。许多高校会根据自身的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制定相应的综合评价招生方案,对考生的综合素质提出具体要求。
- 强基计划招生:强基计划主要选拔培养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虽然高考成绩在强基计划录取中仍然占据重要比重,但高校也会参考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学生的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科研实践经历、思想品德表现等,以全面了解学生的能力和潜力。
- 部分高校的特殊类型招生:如艺术类、体育类等特殊专业招生,除了考查考生的专业技能外,也会关注考生的综合素质。例如,艺术类专业招生可能会参考考生在艺术素养方面的表现,包括参加艺术活动的经历、获奖情况等;体育类专业招生则会关注考生的体育特长、体育竞赛成绩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素质。
河南综合素质评价的应用情况
河南目前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开始应用综合素质评价。部分高中学校会按照教育部门的要求,为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记录学生在高中阶段的各方面表现。在一些特殊类型招生中,如艺术类、体育类招生等,综合素质评价也会作为参考因素之一。不过,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综合素质评价的应用还在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中,其在录取中的权重和具体使用方式可能会因不同高校和不同招生类型而有所差异。